90%的卡友都會遇到運費拖欠的問題。那么,不給錢我就把貨拉回去,這個氣頭上的做法到底違不違法呢?在現實生活中,有卡友要不到運費又會怎么處置。
拖欠運費成慣例
說到這里,許多老司機都會覺得,在二十一世紀的運輸業中,拖欠運費是常事,畢竟不是每個長期合作的貨主都會按趟結算的。
既然要長期合作那么必然有月結、季度結甚至是年結,為這個貨主服務也得考慮到他的資金鏈,一年到頭的運費也有幾十萬,不是一個小數目。
就好像長期與攪拌站合作的散裝水泥罐車一樣,經常都是拉個一兩百車過去再結運費,有些甚至是年底等攪拌站的工程款結到了才一起算,反而一直催要運費的車子卻拉不到貨,因為現在的貨主不太喜歡一直討運費的人,做生意也是相互理解。
就這樣下來,一環緊扣一環,貨主欠車子運費,買家欠貨主貨款,貨主時不時拖一下廠子的貨款,大家都為了生活在努力拼搏,只要是到年底能夠如約結算的貨主,都是能夠信任的生意伙伴,而最容易被拖欠運費的卻是那些“一車半車”的貨,不是長期合作的伙伴。
要么是熟人介紹、要么是網上定的貨等等,第一次給這個人拉,這個人也是一直換著不同的車子拉,這樣下來按照市場上車子的保有量,貨主一整個月下來可以換著不同的車子拉貨,而且也欠著不同駕駛員的運費,這些駕駛員也陷入討要運費的漫漫長路中。
硬氣卡友,愛卸不卸
有些貨主在找車時會遇到本地的車子,那么想要拖欠運費就會遭到拒絕,許多車主在卸貨前會要求驗貨結運費,防止的就是卸完貨之后拖欠運費不給的情況,當然這個要看貨物的種類來定,有些貨物在卸車之前無法確定數量,這就有些尷尬了。
也有些卡友是第一車被貨主拖欠了運費,時間久了要不到,到了第二車的時候就再拉一車過來,許多人都會覺得這是不信邪?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有經驗的卡友就能夠看出意圖,拉了第二車貨過去必須在卸貨前要求把運費結清,否則就把這車貨拉走,這樣做法就有可能把第一車的運費也一起結算了。
有時候不關運費的事情,卡車司機被貨主要求跟搬運工一起卸貨,這時候如果拒絕的話,貨主也有可能以此為借口來扣運費,這時候也有不少卡友會拒絕,甚至吵起來之后會一時沖動把貨拉走,后面就等著貨主來求貨,憑實力拉的貨為什么要妥協?
掙得只是拉貨的錢,并不是卸貨的搬運費,當然這樣的情況很少,只有一些本地的戰斗民族以及少數的硬氣卡友會這樣做,就是不慣著他們。
把貨拉走違法嗎
這個就得查詢一下相關的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條規定:托運人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或者其他費用的,承運人對相對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是當事人有另外約定的除外。
所以無論是在網絡貨運平臺訂貨還是平時私底下達成的運輸協議、合同,在合同中必須要展現出人物,例如:發貨方、承運人、收貨人,一般正常情況下,都是約定送貨到地方之后付運費,從裝完貨出廠開始算到目的地卸貨,就算完成了這次的任務。
只要貨物正常無損壞的情況下,承運人就可以找合同約定的一方要運費,有些是發貨方結算,有些是收貨人結算。
同時根據運輸合同法中規定,我們承運方有權利主張向托運人或者收貨方支付運費后再行卸貨,在沒有收到本次運輸的費用之前,貨在車子上是合法的,卡車司機有權利滯留貨物;如果托運方或者收貨方拒不支付運費,承運方就可以將車子上的貨物滯留或者倉儲。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根據運輸合同法(提存貨物)在滯留、倉儲期間所產生的壓車費用以及倉儲費用也需要托運方來承擔,在約定的期限內,如果雙方依舊拒不支付運費和提取倉儲的貨物,那么承運方就可以向當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提存貨物依法拍賣來抵扣本次運輸的所有費用。
法律很完善,現實很果敢
這時就有卡友會提出質問了,平常約定拉貨的很少會簽訂運輸合同這一說,本來運輸任務就緊了,而且這么多年跑運輸下來也沒有這樣的習慣,基本上就是接了電話約定好噸數、運費、裝卸貨地點,之后就發車過去裝貨,哪里有那么多的心眼。
最多第一次拉的貨主就打電話的時候錄音,以此來作為這趟貨物的證據,這樣的做法就比較精明了,有憑有據就算打起官司來也不畏懼。
舉一個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在2020年10月18日13時許,一位卡友經其他朋友的介紹與貨主達成口頭協議,約定300公里運費1200元,貨物總噸數33.5噸,貨物拉到卸貨就簽單付款。
等到了卡友去到廠里裝完貨過了磅,才發現這車打包木板皮,超了接近1噸,這就是平時經常出現的“超噸“現象,這時候駕駛員與貨主再次溝通,要求增加一噸貨物的運費,貨主也在口頭上答應了加80塊錢,貨物總運費1280元。
隔天貨物到達卸貨地點廠家之后,駕駛員電話聯系收貨人到場驗貨、收貨,但是收貨人以時間太早為理由,現在沒時間過來,要廠里的叉車先行卸貨,這時候駕駛員要求得先驗貨、結清運費才能卸貨,一番討價還價之后,收貨人允諾駕駛員發銀行卡號、名字過去,現在就安排財務打款,這句話駕駛員也錄了音。
這時候問題來了,卡友在廠里等貨的時候就聯系了下一車回程的貨,趕時間的情況下就先把貨卸了,簽完單之后就走人了,左等右等也等不到運費打過來,等再次打電話回去給收貨人的時候,才發現已經被對方拉黑了。
這時候憑借著口頭協議還有電話的這幾段錄音,駕駛員連基本的合同都沒有,就算是起訴去討要運費也是一件麻煩事,要知道卡車司機跑車對于時間很敏感的,有去打官司的閑工夫不如多拉幾趟貨,很多人都會抱著花錢買教訓的心態,下次遇到這樣的情況要更加謹慎一些。
所以現實中大多數人都不會因為一千來塊錢的運費去動用法律途徑,這也是那些不良收貨方抓住卡車司機這一心理來“犯罪”,貪圖一時的小便宜將卡友們的血汗錢占為己有,在現實生活中也很少沒卸貨就給運費的貨主,這只是少數。
所以必須要合法的在沒卸貨之前要求結運費,還得按照法律的規定簽運輸合同,并約定哪一方結算運費,在法律條款的允許下,不給運費就把貨拉走倉儲,這是合法的,就算打官司也不用畏懼。
注:切勿魯莽的拉走(扣留)貨主的貨物,在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拒絕支付運費與有相對應運輸合同來作為合法證據的前提下,這樣做是違法的,如果貨主反過頭來起訴的話,那么擅自拉走貨物還得承擔法律責任。
小編有話說
所以在這里建議常年在外跑車的卡車司機們,平常有空閑時間多學習一下運輸相關的合同法律,這對于自己討要運費、維權有很大的幫助,平常保留證據在關鍵的時候也能發揮作用。
雖然大家不會因為幾百幾千的運費去打官司,這樣既浪費時間也浪費人力物力,但是如果大家默認了這種做法,那么無良的人將會越來越猖狂,惡意拖欠運費的情況會更加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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